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 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加快优势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全区支柱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为“先把经济搞上去”提供项目支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在台儿庄区设立、依法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各项手续规范完